根据区委统一部署,11月2日上午,上城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公安分局党委巡察情况反馈工作会召开。区委常委、组织部长、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李军,副区长、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田国刚,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毛明秀出席会议。
会上,区委第三巡察组组长陈剑军代表巡察组反馈了对分局党委的巡察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副区长、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田国刚作表态发言。
区委常委、组织部长、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李军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委、市委相关巡视巡察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推动巡察问题整改落实,并提出三方面要求。
一是提高站位,切实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要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巡察整改作为一项政治任务,牢固树立巡察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对群众不负责的政治意识,切实将巡察整改完成好、落实好,做好表率、树好标杆。
二是紧盯问题,狠抓整改各项任务落实落地。要以最坚决的态度确保移交问题全面整改到位,要以最严格的标准确保重点问题彻底整改到位,要以最扎实的作风确保共性问题系统整改到位,推进整改常态化、长效化、全覆盖。
三是持续发力,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向纵深发展。要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分局党委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党委书记落实整改第一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要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推动形成长效机制;要结合主业、赋能发展,把落实巡察整改与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平安上城建设、教育整顿活动结合起来,更好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大局安全稳定。
区委第三巡察组、区委组织部、区纪委区监委派驻区公安分局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人,分局党委班子成员、市管及区管干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退休中层干部代表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