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共产党杭州市上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二)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区委工作机关、区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等党的组织和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三)负责全区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本区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四)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本区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五)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六)负责综合分析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纪检监察制度,参与起草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七)负责统筹协调全区反腐败国(境)外追逃追赃和防逃、防止非法资金外流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八)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区纪委区监委派驻(出)机构、街道纪检监察组织、区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九)完成上级纪委上级监委和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中国共产党杭州市上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单位预算。
二、中国共产党杭州市上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中国共产党杭州市上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国共产党杭州市上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专户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中国共产党杭州市上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收入预算2676.76万元,支出预算 2676.76万元。
(二)关于中国共产党杭州市上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 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杭州市上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收入预算2676.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2676.76 万元,占100 %;政府性基金收入 0万元,占 0 %;专户资金0万元,占0 %;。
(三)关于中国共产党杭州市上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杭州市上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支出预算2676.76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78.77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0.5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7.46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 2338.18万元,项目支出 338.58万元。
(四)关于中国共产党杭州市上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中国共产党杭州市上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2676.76万元,支出预算2676.7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76.7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78.7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0.5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7.46万元。
(五)关于中国共产党杭州市上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中国共产党杭州市上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676.76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2485.72万元增加191.04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经费安排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478.77万元,占92.6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0.53万元,占5.25 %;卫生健康支出57.46万元,占2.15 %。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140.1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纪检监察事务)(项)338.58万元,主要用于各类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9.20万元,主要用于纳入社保基金统一管理的离退休活动费、交通费、医疗费、住房补贴经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87.5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交纳养老保险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43.7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交纳职业年金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57.4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六)关于中国共产党杭州市上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杭州市上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338.1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86.5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公用经费251.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七)关于中国共产党杭州市上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杭州市上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中国共产党杭州市上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杭州市上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2.8万元,比 2019年执行数0.20万元增加2.60万元,主要原因是接待外地学习交流考察纪检监察工作等支出。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 0 万元,比上年执行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区因公出国(境)经费年初统一安排在区商务局,由商务局根据实际需要统筹分配使用。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 2.80 万元,比上年执行数0.20万元增加2.6万元。主要原因用于接待外地学习交流考察纪检监察工作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 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与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二次车改后,取消全区所有部门公务用车,应急机要等用车由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统一安排。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中国共产党杭州市上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251.68万元。比 2019年预算180.73万元增加70.95万元,增长39.2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经常性业务费定额提高。
2.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中国共产党杭州市上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5 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杭州市上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0 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用车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 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 辆、其他用车0 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中国共产党杭州市上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专项公用类和发展建设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38.58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专户资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