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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明、立、行、督”环环相扣 把规矩建设挺在前面
来源:驻市民政局纪检组      发布时间:2015-09-08 13:03:10

  今年来,市民政局党委围绕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年”、“规矩建设年”、“深化作风建设年”的三个主题活动,有条不紊地推出了一系列制度与举措,把“规矩建设年”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点,抓住“明、立、行、督”四环节,环环相扣,驻局纪检组也积极协助局党委步步跟进。

  一是明规矩。通过专题会议部署、专题党课、勤政廉政知识测试、支部学习、谈话提醒等多种方式,对局系统党员干部开展理想信念、法纪信念和道德信念等教育,唤醒广大党员干部党章党规意识,使纪律和规矩意识入心入脑、践思践行。

  二是立规矩。按照“务实管用”要求,协调办公室、政策法规处、人事组织处等相关处室,结合日常廉政风险排查、信访办理、检查调研等过程发现的问题,对现有制度,特别是权力集中,易发生违纪违规行为的环节及涉及人、财、物等领域的制度进行了“清、立、改、废”,在上半年初步形成相对完善,比较规范,具有可操作性的民政制度汇编。

  三是行规矩。以“一把手为头,主抓一把手”要求,与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等挂钩,突出各单位一把手在学习、执行、维护纪律和规矩上的示范带头作用,把规矩和纪律意识层层传导和辐射到每一位员工,做到业务工作管到哪里,纪律和规矩就跟进到哪里,对行为的制约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落实到哪里。

  四是督规矩。采用定期约谈、检查调研、述职述廉等手段,重点加强各单位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及规范业务流程方面的监督落实,对有纪不明、有纪不行的单位或个人,跟进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等责任追究机制,实现规章制度的制定、执行及监督地有机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