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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庐:全面推行村监委“四清单”制度
来源:桐庐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5-08-07 16:34:25

  为着力解决村监委主动监督意识不强、监督随意性较大、监督执行缺乏刚性、监督范围不够全面等问题,今年以来,桐庐县积极探索加强村监委建设的途径和方法,推行村监委“四清单”制度,进一步提升村监委监督工作实效。

  “履职清单”明职责。在现有四张监督流程图基础上,进一步梳理权力集中、村民关注、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村级事务,明确工程项目监督、货币资金监督、干部廉洁监督等10项监督内容,并根据每一项监督内容,进行“清单式”、“条目式”分解,细化梳理监督的重点环节、重要内容共计63个,并逐一明确具体监督方式,提高监督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村务监督委员会只要“照单行事”,就能有效发挥监督作用。

  “实绩清单”促落实。根据履职情况,村监委每月需填写监督工作实绩清单,内容涉及35个方面,并由村监委主任签字背书后上报乡镇纪委,以便乡镇纪委全面掌握了解村监委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并对监督工作开展不力的及时督促整改。

  “月评清单”抓管理。乡镇纪委根据村监委实绩清单、日常监督检查和群众投诉等方面,每月对村监委整体履职情况作出评价,并在村监委月度例会上反馈评价结果、明确整改方向,会后3日内上报“月评清单”至县纪委,切实加强县乡两级纪委对村监委的日常监督管理。

  “民议清单”强考核。年底结合村干部评议工作,组织村民代表对村监委成员履职情况开展年度评议,下发“民议清单”,收集意见建议,评议结果作为村监委考核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