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检查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工作动态 > 监督检查
淳安:县委扛主责 作风巡察常态化
来源:淳安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5-08-03 09:42:10

  作风建设是一项民心工程,淳安县委对此长抓不懈,定期对乡镇、部门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进行专项巡察,通过常态化的作风巡察及时发现纠正“四风”问题。

  “勤”——苗头问题早发现。每半年开展一次作风巡察,乡镇全覆盖,部门选取部分重点单位,通过巡察及时发现苗头问题,抓早抓小防大错。

  “专”——专业力量齐参与。巡察组由县委抽调纪委、组织部、人社局、财政局、审计局等单位业务骨干组成,由这些专业人士通过暗访、查帐、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巡察。

  “深”——监督检查有深度。在对乡镇、部门进行巡察的同时向下延伸随机抽查一个下属单位(村),通过对下属单位(村)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的检查掌握乡镇、部门党委主体责任履行情况。

  “责”——问责整改不放松。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全部交由县纪委进一步调查核实,向存在问题的单位发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同时抄告其分管县领导,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今年1月通过作风巡察发现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73个,发放整改通知书28份,处理党员干部13名,下发通报1期。

  7月,淳安县委再次派出7个巡察组对全县23个乡镇、33个部门20151-6月八项规定执行情况进行专项巡察。本次巡察中发现违反八项规定问题线索59个,已交由纪委进一步核实。

  图为:日前该县第二巡察组在界首乡巡察时对有疑问的票据进行讨论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