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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住保房管局纪检组:以制度建设为重点 加大预防和治本力度
来源:驻市住保房管局纪检组      发布时间:2015-07-20 18:29:26

  今年以来,驻市住保房管局纪检组以省、市巡视、审计反馈意见为导向,加强督查力度,督促驻在部门狠抓问题整改,推进建章立制,用制度管住人、财、物。其中市住保房管局本级共修订管理制度十余项,主要有:

  针对专项资金使用问题,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住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效益性。

  针对专项资金存放问题,制定了《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统一全局各类资金存放的原则与要求,在确保效益最大的同时,防范廉政风险。

  针对物业维修资金使用暴露的问题,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明确电梯、消防设施设备严重损坏申请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相关事项的通知》,规范资金申请使用程序。

  为规范局属单位房产管理,经局办公会专题讨论并下发了《关于局系统有关房产清理和规范管理等事项的会议纪要》,明确了局属单位对各类房产的管理职责、管理要求与责任部门,并把局属单位房产管理基本情况纳入“局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行统一监管;同时,研究出台了《局单位自管房管理办法》,明确了房产公开招租管理的流程和要求。

  针对招标采购规定执行不够严格的问题,修订了《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采购制度、规范采购行为的意见》,明确局属单位50万元以上采购项目未制定采购预算的原则上不得进行采购,属于政府采购的工程、货物、服务,严格按政府采购程序办理。针对领导干部使用下属单位车辆问题,修订了《公共交通经费使用管理制度》。

  针对局管干部房产较多问题,修订出台了《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加强对购买房产事项的报告备案工作。针对局属企业的管理问题,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局属企业管理的通知》,完善对企业资金、资产、人事的监管。

  针对杭四建问题,专题研究制订了《杭州市第四建筑工程公司专项整改工作方案》,并派出专门工作组,按计划有序推进整改。同时,为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局党委制定出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暂行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