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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安:皮尺一松处分上身 一村主任“做老好人”失职被处分
来源:临安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5-07-10 15:37:30

  “老百姓对‘三改一拆’工作不是很配合,在测量面积时我就把皮尺松一松,尽量让他们多拿一点补助,没想到违反了纪律,受了处分。”讲起自己因工作失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的事,老叶真想这个世上有后悔药。

  老叶是临安市太湖源镇上阳村村委主任,他说的这个事发生在2013年下半年。

  2013年10月中旬,上阳村完成换届选举,老叶当选为村委会主任,10月底,根据临安市“三改一拆”工作的总体部署,上阳村开始全面启动“三改一拆”工作,并建立了工作小组,老叶作为村主任担任副组长,和村支书一起担起了村里“三改一拆”的重任。

  为了平稳推进“三改一拆”工作,当时镇里采取“鼓励自拆为主,政府强拆为辅”的方式,对除控新、强拆以及不属于个人所有的房屋拆除以外,其余群众自拆或引导自拆的多占、乱占的老旧“三房”均给予一定贴工补助,补助金额为30元/平方米,按实际拆除的建筑面积计算。而老叶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协助镇里测量符合条件的拆违面积,作为核发村民的补助金依据。

  2013年11月的一天,村民老陆完成自家附房的自拆,老叶就和镇里的工作人员一起到现场去测量面积。

  “那天到现场后,我们先测量了他们家已经拆掉的附房,并按原有的层数进行了登记。”老叶回忆当时的情况,“后来,我又看到他们家附房边上还有一间没有拆到底的房子,我得知这房子是之前老陆从其他村民那里置换来的,就跟他说也可以算拆除面积,并进行了测量登记。”

  随后测量结果上报到了镇里,老陆家拆除的建筑面积最终确定为648平方米。2014年4月,总共19440元补助款发放到了老陆手中。而差不多与此同时,对此事的检举信也送到了临安市的纪检部门。

  接到举报后,临安市纪委随即对反映的问题进行核查,并于2014年8月8日正式立案调查。

  “经过调查,老陆家附房的拆除面积是没有问题的,也是符合镇里的贴工补助条件,但边上的房子就不是了,属于虚报。”据办案人员介绍,老陆家附房边上的房子是2013年初从村民那里以田换地的形式私下调换过来的,调换后原房主就已拆除了屋顶的瓦片和木头,仅剩下两米高的围墙一直保持到当天去测量为止,明显不符合镇里的补助条件。而村主任老叶却私自提出把该处房子也列入拆除范围进行了测量,并按两层来计算建筑面积,虚增了建筑面积346平方米,老陆家也因此多领了补助资金10380元。除此之外,调查人员还发现,在测量同村另一高姓村民自拆面积时,老叶也没有正确履职,导致测量面积比实际面积多了48平方米,多领了补助资金1440元。

  根据调查结果,2014年9月18日,经临安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老叶因失职错误受到党内警告的处分,陆、高两户村民多领的补助资金也退回了太湖源镇政府。

  “我们的村干部在开展‘三改一拆’等工作中,是会遇到群众不配合等困难,但这并不能成为违纪违规的借口,皮尺松一松看似为了群众谋利益,实际是对工作不负责,不仅造成了政府专项资金的流失,也是对其他群众的不公,容易造成不良影响,破坏党群、干群关系。对叶某的严肃处理,就是释放我们严查违纪问题的坚定决心和把纪律挺在前面,全面从严执纪、动辄则咎的强烈信号,警示广大基层党员干部包括村干部,不光光是把事情做好就行了,而是要依法依纪依规办好事!”临安市纪委沈国祥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