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坚持新常态、新要求,近期重点推出7项举措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监管,取得较好效果:
监督规范财务岗位管理。纪检监察组向党委建议对局属单位6名财务岗位人员作了交流调整。责令局属单位所属7家企业(学校)人、财、物完全独立,财务人员不得混岗。
监督规范财务制度管理。督促党委制定《局系统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等4项制度,明确5万元以上资金开支、20万元以上项目,必须经党委会集体决议后实施。督促20家局属单位完善财务相关制度34项。
监督规范专项资金预算编制。为从源头上确保资金归口使用,2015年将局属7家企业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体系,人才专项资金项目从26个归并至11个,督促细化了专项资金的设立、调整和撤销的16项操作要求。
监督规范专项资金使用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推动出台了《加强和规范创业培训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团队)在杭创业创新资助项目监督管理办法》、《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团队)在杭创业创新项目资助评审办法》等7项制度。
监督规范落实厉行节约要求。组织对公务出国、公车使用、公款在外挂账情况专项检查。对涉及公务活动的427家宾馆饭店、旅行社进行书面核查,实地走访了60家,收回挂账结余款5万余元。一律采用了20+3(全局系统确定20家,各单位允许自选3家)模式确定定点宾馆饭店。
监督规范培训考核配套措施。组织局属单位负责人、财务人员、办公室主任财经纪律专题培训会。每年对局属单位每年进行一次审计,督促定期组织财务人员业务培训。
监督规范落实“两个责任”。 把财政纪律执行情况作为落实主体责任重点工作和党风廉政责任制报告内容。组织了5个监督协作组,开展专项检查37次,教育提醒谈话25人,问责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