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临安在全市推行《临安市村级组织工作运行规范》,这个被称为村级版的“权力清单” 按照“务实管用、便于操作”的原则,着重围绕涉及村级议事决策、民主管理、公共服务、队伍建设、监督问责等五大类37项制度进行了分类细化,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制度规范和工作要求。
怎么才能确保这个《规范》真正执行到位呢?2015年,经镇党委同意,河桥镇纪委牵头制定了《河桥镇实施村级组织运行规范监督及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确立村监会为《规范》执行的监督责任主体,规定了实施监督、启动责任追究的方式和程序,并明确了4个方面共44个追责情形。
“教育千遍,不如问责一次,我们制定这个《办法》的目的就是防止《规范》只写在文件中、挂在墙头上的现象,同时,也是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要求,通过抓早抓紧小,来规范权行运行,教育和保护干部”河桥镇纪委书记潘朝辉介绍了制定这个配套制度的初衷。据他说,《办法》出台以来,各村的村监会每月都要开展一次执行《村级组织工作运行规范》情况的检查,并及时向镇纪委上报追责线索,今年来已梳理问题23个,下发纪检整改建议书9个,对1名镇干部和1名村实施了问责。
5月26日,在该市岛石镇党委扩大会议上,来自全镇16个村的书记们认真记着镇纪委书记商向勇的讲话,他正在宣读一份问题清单,内容是2014年以来至今年4月份,全镇各村在村级财务管理、工程项目建设等方面存在的典型问题,共有27条,村村不落。
岛石镇从今年开始实施村级财务管理月报制度,镇纪委要求镇村账代理中心每月清理汇总各村在村级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定期上报,再由纪委一对一反馈到各村,及时纠正到位。
“我要到村去一下,找村干部谈谈”会议刚结束,商向勇就跑到了该镇的新二村,因为从村级财务情况来看,该2014年支付的用车费用比较高,不太正常。“对于这样比较突出的问题,我一般都要分别对村书记、村长和村监会主任进行单独约谈,了解具体情况,对违规行为要求立即纠正,如果涉嫌违反纪律的,一律依纪依规严肃处理”。据商向勇介绍, 2014年的问题清单出来以后,他和镇主要领导约谈了全镇18个村的主要干部,督促限期整改。“我们的目的主要也是防微杜渐,通过早发现、多提醒来防止我们的农村干部小错变大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