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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山:对履职不力党员干部效能问责成新常态
来源:萧山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5-07-10 15:00:51

  近日,市作风办通报5起因“三不”问题受到问责处理的典型案例,其中一起为萧山区对河道整治工作不力的相关责任人实施问责。通报发出后,在萧山引起较大反响,大家都表示深切感受到了党委政府深化作风效能建设的决心和态度。

  而今后,在萧山对“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履职不力的党员干部进行问责,不会是个例,将成为新常态。日前,萧山区发出《关于在“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工作中进一步加大效能问责力度的通知》,明确对“三改一拆”中的8种情形、“五水共治”中的7种情形将进行责任追究。

  在“三改一拆”工作中,各平台、镇街、部门对区委、区政府作出的“三改一拆”工作部署,消极对待或相互推诿,落实不力的;因工作不力导致对于顶风抢建新违法建筑行为失察或未及时制止的;“无违建”创建中存在敷衍应付、瞒报、拒报、弄虚作假、存量违建排查摸底不清且性质严重的……

  在五水共治工作中,各平台、镇街、部门对区委、区政府作出的“五水共治”工作部署,消极对待或相互推诿,落实不力的;已验收通过的“三河”出现反弹,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或履责不到位的;统一排查摸底后又有新增“三河”被发现,且情况严重的……

  《通知》还明确问责的方式有:批评、通报批评、告诫、停职、调离岗位、免职、解聘或辞退。工作人员被问责的,视情追究单位直接领导、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的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情节较重的,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

  问责工作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由区纪委、监察局履行监督责任,确保问责到位,区“三改一拆”办和区治水办按照分工负责组织协调,共同参与问责。问责结果将纳入公务员、事业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纳入单位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综合考评,若问责结果具有典型性的,将坚决在全区通报或在区级媒体上予以曝光。

  萧山区作风办相关领导表示,《通知》的出台,效能问责的“加码”,是为了进一步增强全区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保障全区“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的顺利开展。当然,如果党员干部在其他工作中存在“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问题的同样要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