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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杭:主体责任汇报会不能“一开了之”
来源:余杭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5-05-07 17:10:13

  “根据区纪委关于2014年度《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建议书》反馈,仓前街道党工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对区纪委所反馈问题的整改措施报告如下:……将‘两个责任’落实纳入大党建机制,贯穿全年。党工委书记定期听取分管领导落实‘一岗双责’、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专题听取村、社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将视情况与分管领导对其开展谈话提醒。……”

  近日,一份余杭区仓前街道党工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有关问题的整改方案》送到了该区纪委。这是该街道党工委书记日前当面向区纪委报告主体责任履行情况后,根据区纪委提出的街道党工委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采取的针对性措施。

  近期,像这样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有关问题的整改方案》还有28份,都陆续汇总到了余杭区纪委。区纪委将这些措施汇总成册,并将据此按整改时限进行检查。

  在前不久召开的余杭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汇报会上,区纪委领导和区纪委委员在听取了汇报后,对各单位都提出了点评意见,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会后,区纪委综合前期掌握的情况,归纳汇总,对这些单位发出了《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建议书》,从“两个责任落实有待于进一步深入”、“执行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三公’经费等相关制度的执行须进一步加强”、“进一步加大办信办案工作力度,提升案件办理水平和质量”等方面,“一针见血”地提出了各单位需要整改和完善的问题

  同时,余杭区纪委还要求各单位在接到《意见书》10个工作日内,提出全面、可行的整改措施,并明确整改时限,在下一年度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时还要报告整改措施全面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