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在信访调查中发现你街道在拆除违法建筑、履行防违控违拆违工作职责中存在如下问题……”近期,余杭区监察局根据职能部门传递的线索,向在“三改一拆”工作中监管不力的某街道下发《监察建议书》,要求其“对某社区违法建设行为和在防违控违工作中存在的监管不力的问题进行调查,并根据《余杭区违法建设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落实问责处理。”
据了解,今年以来,余杭区纪委监察局根据“三转”后,监察工作的新变化,试行开展了重点部门联动监察工作机制,创新监督方式,突出“监督的再监督”,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管。
明确了联动监察的重点部门和事项。将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环保局等16个部门列为联动监察的重点部门,明确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执法监管行为为联动监察的重点事项,具体细分为公共资金使用监管、政府投资项目监管、“三改一拆”和“五水共治”工作监管、民生关注事项监管等四大类别17项重点事项。
健全了四项工作制度。建立信息报送、线索移送、通报整改、责任追究等四项工作制度,规定列入联动监察的重点部门每季度向区纪委监察局上报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情况,及时移送相关问题线索,并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违规问题。
强化了“再监督、再检查”职能。区纪委监察局视情况通过重点抽查、跟踪回访、信访监督等方式,对重点部门执法监管行为进行督查,通报督查结果,下达整改意见书,督促问题整改落实,并严格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