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基层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意识,近期,淳安县纪委开展乡镇、部门履行“两个责任”专题报告。全县23个乡镇逐个约谈报告,当面锣对锣,鼓对鼓的点问题,提要求;部门选取10个单位进行集中汇报。汇报结束后将各乡镇、部门在履行党风廉政两个责任中存在的问题书面反馈给各单位,并要求限期整改,后期还要进行回访。
10日,淳安县纪委听取了千岛湖党委、纪委的汇报,当场点出领导班子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以及存在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个别村干部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等问题。淳安县委常委、纪委书记赖明诚强调,要正确认识党风廉政建设新形势,清醒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常态,清醒认识我县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进一步强化两个责任的落实,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查办案件高压态势。
据悉,本次报告会从10日起,至3月底结束。全县23个乡镇分4天逐个向纪委常委班子进行口头汇报。部门选取10个单位进行集中汇报。党委(党组)书记报告内容为履行主体责任情况,重点汇报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个人廉洁自律的情况;纪委书记(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汇报内容为履行监督责任的情况。
去年,淳安县纪委就已开展此项工作,发放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建议函60份,提出意见建议118条。
下一步,该县纪委将根据各单位报告内容及平时掌握情况梳理出在两个责任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并以书面形式反馈给相关单位,并要求相关单位党委在下一年度主体责任报告中报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通过两个责任专题报告,使乡镇部门党委、纪委进一步绷紧两个责任这根弦,切实将两个责任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