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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城:打好制度执行牌 干部“用权”不“任性”
来源:下城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5-03-10 17:01:56

  “这个项目的设计费是否合理?要不要再询价?”这是2月2日下城区长庆街道党工委负责人在柳营社区办公楼工程项目经费使用方面的疑问。

  每个周一的上午,类似把工程项目经费使用和干部任用等涉及街道人、财、物等重要事项放在班子会上进行讨论,是长庆街道多年来预防廉政风险、强化廉政预警方面的重要措施之一。

  制度细化“落地” 给干部戴上“紧箍”

  近年来,长庆街道出台了《长庆街道工作规程》、《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的实施意见》等,这些规章制度包括强化大局意识,密切联系群众,严格“三资”管理,严控公款支出,严管违章建筑,规范工程招标,厉行勤俭节约,强化廉洁自律,严明工作纪律和注重自身形象等方面,监督对象包括街道班子、机关工作人员、社区干部等。

  “虽然现在有中央的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作风建设方面的规定、禁令,但是,街道、社区作为直接服务群众的最基层组织,应该有更加符合自身特点的相关实施细则和规章制度。”街道党工委书记樊峥说。

  据介绍,长庆街道制定的这些规章制度,内容明确具体,要求非常严格。如街道所有账户均实行一支笔审签,经费审批采取会审会签制,即由街道分管领导负责审核审管,办事处主任负责监管审签。对月度使用计划外的支出,或实际支出经费一次性全额在20000元以上的事项,需经街道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当专项工作经费实际使用量突破月均执行进度时,前两个月发出提醒,第三个月减半支付,第四个月停止支付。

  这样的规定实施后,既有效控制了一些不合理的费用支出,又让街道各科室和社区对资金使用做到更有计划性、针对性,真正把钱用在了刀刃上。

  纪工委监督问责“底气”更足了

  这些制度和规定出台后,直接负责街道干部作风建设的纪工委工作人员“底气”足了不少,街道、社区干部也明白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能做。

  街道纪工委书记王卉说:“以前虽然有一些制度,但不够明确,我们在处理干部有关作风方面的问题时,哪些可以处理,哪些不应该处理,心里也不是很明确,轻重也是靠自己掌握,多是批评教育为主。自从这些制度出台后,处理时就有了‘拐杖’,可以依规做出处理。”

  投诉问题是群众关注的一个重点,街道一名工作人员因对职责范围内的履职不到位,在处理拆除违章建筑的问题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处理不认真、不及时,造成二次投诉。为此,根据街道《工作规定》第二十六条违反工作纪律的条款,作出了辞退处理。

  2014年以来,街道针对中央、省、市、区委有关作风建设各项规定的落实情况,开展明察暗访12次,查处并问责8人,提醒谈话教育1人,充分起到了惩处、教育、震慑作用。

  让群众来监督街道用权

  2015年1月27日,长庆街道百姓议事代表协商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会议上,从街道6个社区推荐产生的116名百姓议事代表手持选票,对街道党工委、纪工委全年工作和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社区干部履职情况和街道办实事项目等五份表格的40余个项目,进行民主测评。

  “街道实施百姓议事制度,让我们普通老百姓也能发出最真实的声音。”来自王马社区的居民吴菊仙被推举为街道百姓议事代表,对成为百姓议事代表她表达出了极大的热情,“以往对于街道、社区的一些行动举措,我们普通群众不了解,也没有表达意见,现在我们通过这样的评议方式反映意见、提出建议,既能密切党群关系,又能了解整个街道、社区的工作。”

  2012年,长庆街道在居务监督工作的基础上试点推广百姓议事机制,代表通过社区楼宇居民自治会、居民自治小组、企退人员活动小组、各社会组织推选,经社区党委审核,最终确认代表的资格。街道层面百姓议事代表的产生除需要同样的程序,代表的成员还邀请了辖区单位代表、社会组织代表共同加入。代表们要参与监督的街道事务是全年的重点工作和为民办实事项目,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机关作风以及民生事业等方面开展议事活动,听取居民群众表达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