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安河桥镇11个行政村分别开展村两委班子述职活动。11名村党组织书记代表村两委班子述职,76名村两委会成员进行述职,845名党员、村民代表参加了述职测评活动。
2014年,河桥镇作为试点村,开始实施《村级组织运行规范》,强化工作捆绑和考核,加强对村干部的教育管理力度,着力打造公平、公正、阳光的村务环境。为了准确掌握村干部工作的开展情况,镇党委、政府还权于民,直接让村干部面向党员、村民代表述职,接受“年终考试”。
说起《村级组织工作运行规范》,河桥镇的村干部最有话说。在中鑫村,“宅基地综合整治”这个项目,干部群众意见较大,实施《村级组织工作运行规范》后,该村对此项目改由村委会统一实施,严格规范建房审批、村级项目招投标、资产处置和项目建设,干部群众的反响明显好转。“按照《村级组织工作运行规范》进行操作,做事情明显顺利。”当地村干部说,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消除村民的误解和偏见,促使大家共同参与村集体建设。
和中鑫村一样,河桥镇的11个行政村,都严格执行《村级组织工作运行规范》,让村权“晒太阳”。作为全市《村级组织工作运行规范》运行的试点镇,河桥镇通过一段时间的实施成效明显,“不仅规范了村干部施政行为,也保障了农民群众行使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河桥镇党委副书记陈列如是说。
“近年来,随着城乡统筹、美丽乡村等工作的纵深推进,村级工程项目及扶持资金数额明显增多,村干部手里的权力越来越大,而村级组织决策无序、行为失范以及对村干部监督不到位等问题未能有效解决,导致‘苍蝇式’腐败即乡村基层腐败问题屡见不鲜,小官巨腐的报道不绝于耳。”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如何让村级组织实现科学决策、规范运行,加大对村级工作和村干部的监督力度,使政府的公共政策到基层不走样、不缩水?临安给出的答案是——制定实施《村级组织工作运行规范》,从完善农村治理角度出发,着力打造村级版的“权力清单”。
《村级组织工作运行规范》把完善基层民主决策放在了首位。建立完善村级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落实村级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用制度加强对村干部权力运行和重大决策的监督制约,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同时,把涉及权力运行、执行和监督的各个环节置于阳光下。对容易造成行为失范的村级事务管理,建立健全七个方面的民主管理制度,包括村级财务管理、印章管理、党建经费使用报批、档案管理、村级公共资源交易分级管理、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等,并且将这些规定公布于村,分发至户。
突出公共服务是《村级组织工作运行规范》的一个亮点。比如河桥镇的《村级组织工作运行规范》重点对涉及农民建房、村民再生育、林木采伐、林地征占用、民政救助、双拥政策办理、村民来访来电受理、村民矛盾调解等方面报批服务类项目,在内容上作了明确,在服务审批流程上作了规范。目前,镇、村两级便民服务中心共提供各类审批服务1561项,受理村民来信来访6580人次,调解矛盾纠纷545个,涉及2850人次。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都大大提升。
另外,《村级组织工作运行规范》把党员队伍和村干部队伍建设作为重要保障,在激励约束并重的前提下,加大了问责处置力度。
“《村级组织工作运行规范》目前已经在全市各镇街推开实行。”临安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通过探索和实践逐步建立起一套科学、民主、规范、有序的村级组织运行机制,规范村干部行为,堵住问题缺口,让软风险有硬框框,才能从制度层面更有效地化解干群矛盾,践行好群众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