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为进一步加大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度, 深入推进以廉洁班子、廉洁村务、廉洁工程、廉洁文化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四廉工程”建设,富阳市开展村级“清廉指数”考核,通过清廉指数考核促进基层党员干部勤政为民、廉洁履职,打造廉洁新农村。
经过一年时间的运行,全市276个行政村“清廉指数”考核得分A类的有220个,B类的有47个,C类的有9个,预警谈话村干部112人,提出整改意见828条,9个C类村被黄牌警告。村级“清廉指数”评价体系的实施效果已初步显现:
当好乡镇纪委职能转变的“催化剂”。市纪委把村级“清廉指数”工作列入乡镇纪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监督责任工作清单,并由乡镇纪委统一组织协调、考核监督,成为乡镇纪委“转职能、转作风、转方式”的一个有效平台,也是落实乡镇纪委监督责任的一个有力抓手,有力改变了乡镇纪委职能缺位、越位、错位现象。
做好新农村建设的“加速器”。 2014年全市实施的村级项目共有1256个,涉及财政资金10.63亿元。“清廉指数”的实施以来,针对工程项目建设、资金拨付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加大对村级项目监管中存在的不招标、违规拆分、违规拨付资金、违规变更等问题加强监督检查,通过督查发现问题23个,34名行政村主要负责人被组织处理,起到良好的警示教育作用,保障了村级项目的顺利推进。
成为农村社会稳定的“助推器”。“清廉指数”的实施给村干部廉洁履职戴上的“紧箍咒”,促进村级党员干部廉洁办事、规范干事,融洽了党群干群关系,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2014年度,该市纪检信访受理总量与去年同期下降4.6%,其中署名信访占57%,较去年同期上升3%,越级访下降5%,重复信访控制在5%以内,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