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开展乡镇部门自办案件质量检查
来源:淳安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4-12-22 10:06:10
为进一步加强对乡镇部门办案工作的指导,提升基层办案质量,连日来,淳安县纪委分批对2013年12月份以来全县各乡镇及有案部门自办的94件案件进行质量检查,检查采取先乡镇部门交叉检查后县纪委案审工作人员再核查的方式进行,本着“全面、规范、客观”的原则,对每一本案件卷宗进行严格审查,保证检查结果的公正性。重点检查案件证据是否有效到位、定性量纪是否恰当、办案手续是否完备、程序是否合法、纪律惩戒执行是否到位、案件文书材料立卷是否规范等内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予以指出并责令承办人限期整改,检查结果作为乡镇部门落实监督责任考核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