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周伟东 违纪违法案警示
来源:杭州廉政网
发布时间:2021-11-19 11:46:54
违纪违法事实:
周伟东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礼卡,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将应由本人、子女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支付;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生活纪律,追求低级趣味,沉迷赌博;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2021年5月,周伟东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经法院审理查明,周伟东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计人民币129.6万元,数额巨大,并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构成受贿罪。2021年8月,周伟东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9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违法所得予以没收。
忏悔录摘录
思想的总开关出了问题,就会导致行动的崩塌,在违法犯罪道路上越走越远。收钱就像吸毒一样,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第三次,越来越多、越来越频繁。收了钱以后,内心却一直是饱受煎熬的。现在向组织坦白了,反而放松了,睡觉也安稳了,悔罪才是我现在唯一正确的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