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公务支出管理,淳安县所有县级预算单位(含下属事业单位)将从今年10月1日起,乡镇人民政府从2014年起,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差旅费等16项公务支出,必须通过银行转账或公务卡“刷卡”消费,禁止使用现金,以增强公务消费透明度。
公务卡是指预算单位工作人员持有的、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信用卡。使用公务卡结算后,工作人员不用预借现金,直接持卡消费,以发票及刷卡凭证,向单位财务申请报销,单位审核同意后,再将报销款项直接划入该工作人员公务卡账户中。整个过程可以概括为“银行授信额度,个人持卡支付,单位报销还款,财政实施监控”。全面深入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可以有效减少公务支出中的现金提取和使用,避免多开、虚开发票报销的现象,从源头上减少腐败行为。
淳安县自2011年10月起开始实施公务卡制度改革,到2012年实现了县级预算单位公务卡改革全覆盖。然而公务卡制度改革进程中存在着公务卡开卡率、使用率偏低等问题,“有卡不用”导致公务卡变成“休眠卡” 的现象较为普遍。全县已办理了公务卡但没有激活的占发放总数的65%,去年全县县级预算单位使用公务卡结算支出占现金支出的比例仅有3.1%。
此次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项目内容包括16大项,即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物业管理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今后,县监察部门将会同财政、审计及人民银行等部门,对预算单位公务卡开卡、用卡情况实施动态管理,若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