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担当,杭州市委今年加大对党委主体责任考核力度,对原来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进行修改,突出对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作风建设等三项内容进行考核,减少了对一般常规性工作的考核,聚焦反腐,突出主业。其中,明确规定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权重占50%,纪委(纪工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权重占30%。除此之外,对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状况的考评权重占20%。同时,考核结果将在媒体上公布,接受群众的监督和评议,排名靠后的地方和单位,以及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都要进行追责。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更要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今年以来,杭州市委支持市纪委(监察局)对牵头或参与的145个议事协调机构进行清理,仅保留或继续参与议事协调机构20个。支持调整纪委内设机构,保障执纪监督内设机构数量和人员的力量均超过六成。配齐配强市纪委领导班子,调整区县(市)纪委副书记任免程序,落实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要求,畅通纪检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交流任用途径。在坚持和完善纪检监察派驻制度方面,市委、市政府制定下发《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职责实施细则(试行)》,配齐配强派驻机构人员和力量,保障派驻机构切实发挥监督作用。
日前,在查办相关重要案件的关键时刻,为保障纪检监察机关集中精力查办案件,市委主要领导专门带队到市纪委办案基地现场办公,慰问一线办案工作人员,仔细了解纪委办案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就优化办案基地管理模式、改进后勤保障等方面提出了明确意见。近期,杭州市纪委起草的《中共杭州市纪委关于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市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将在市、县两级及派驻(出)机构三个层面开展试点工作。
据统计,今年1-8月,杭州市共受理信访举报3634件(次),同比上升33%;立案899件,同比上升26.4%,其中县处级以上44件,同比上升12.8%;处分700人,同比上升27%,开除党籍269人、开除公职43人,追究刑事责任242人。通过执纪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6亿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