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城区“贯穿全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来源:上城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4-11-26 09:57:19
一是年初明责。制定区直单位和指挥部两个层面年度考核标准,把区纪委全会报告重点任务及年度纪检监察工作重点纳入其中。每年初分解落实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单位。二是年中巡查。成立由区纪委领导班子带队的巡查组,对上一年度检查考核中发现问题的重点单位进行巡查。探索实行派驻机构日常巡查工作模式,通过每月督查、工作例会、谈心谈话等方式对基层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巡查。三是年末考评。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区纪委、区委组织部、派驻机构联合组成考核组进行抽查考核。组织派驻机构负责人、街道纪工委书记等开展述职述廉述德,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作为重点内容,区纪委常委、纪委委员、各室负责人对述职情况进行民主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