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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阳市全面加强村级项目规范化建设
来源:富阳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4-11-26 09:57:18

  针对村级项目建设存在项目立项不合理、项目发包不规范、资金监管不到位等问题,2012年以来,富阳市先后出台小额公共资源交易分类管理办法和村级项目资金第三方监管办法,对小额公共资源交易进行分类管理,对村级项目资金实施第三方监管,并试行小额公共资源分片集中交易,对项目立项、招投标、资金拨付和标后监管等环节全面加强管理,有效提高村级项目建设监管水平。

  一、规范项目立项,给每个项目贴上“身份证”。为解决村级项目数量多、管理部门散、监管难度大等问题,2012年开始,该市从源头入手,由市发改局和市委农办牵头负责,市财政、监察局等部门配合,对全市的村级项目实施统一编码管理,在项目立项之初就给每个项目贴上“身份证”。每年年初,各乡镇街道根据各自的项目安排情况,将本年度需要实施的村级项目上报到相关职能部门,相关职能部门确认后报市发改局列入年度大计划,并由市财政局安排预算。特别是对土地整理项目,形成了发改、国土、市委农办、财政、农业、水利、林业等多部门联审制度,严把项目立项关。如2013年的土地整理项目,全市共收到上报项目202个,涉及土地整理面积11712亩,经联合审查后,最终确定项目69个,累计核减项目133个,核减面积7493.29亩。项目确定后,由市委农办进行统一编号,并委托富阳农村合作银行将项目信息集中录入富阳市村级项目资金第三方监管系统,对每个项目开设独立的项目专户,做到编号、项目、专户一一对应。

  二、优化项目招投标,实施分类管理和分片集中交易。2012年初,该市在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的基础上对交易项目类型、交易方式、资质要求等进行合理分类,简化交易流程,即将投资在一定限额以下的,且技术要求不高的建设、水利、交通、园林绿化、环境整治等项目区分出来,根据项目的特点,合理降低施工资质要求,引入劳务队、具有资质的个体工匠等施工主体,采取简易交易、抽签法和包清工等交易方式,对不同类型的项目采取不同的交易方式和交易资质。2013年初,该市试点进行区域分片集中交易。结合新登镇小城镇建设,以新登镇小额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为主体,将周边的永昌、胥口、渌渚等三个乡镇的村级项目集中到新登镇集中交易,并确定专人负责,实行统一受理审查和网上公告公示,提高了项目交易的规范性和公开性,有效减少了各类串标、围标情况的发生。

  三、强化资金管理,项目资金拨付实施第三方监管。2012年,该市引入淘宝网“支付宝”的管理理念,委托富阳农村合作银行对村级项目资金实行第三方监管。一是设立项目专户。在农村合作银行设立村级项目专户,每个项目一个专户,实行独立核算。乡镇街道在街道财政拨款后,必须及时将资金拨入专户,不得截留项目资金。二是规范拨付进度。在拨付项目资金时,必须对工程的进度进行确认,明确规定资金拨付进度不得高于项目形象进度的70%。三是明确审批职责。通过对资金审批流程的再造,进一步明确了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行政村、村监委、乡镇街道在资金审批中的职责。四是实行银行监管。富阳农村合作银行在收到资金拨付申请时,要对项目的合同进行备案,并对资金的拨付额度是否符合进度要求、资金的拨付去向是否为合同单位、拨付70%以后的资金时是否具有项目验收资料和审计报告等内容进行形式审查,发现存在问题的,银行将拒绝拨付该笔资金。

  四、创新督查方式,强化对村级项目的标后管理。一是月月查。由乡镇(街道)纪(工)委为主体,相关职能科室配合,每月对各自辖区内的村级项目开展监督检查。二是季季查。由市监察局牵头,会同市委农办、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单位,每季度对全市25个乡镇街道的项目监管情况和小额公共资源交易情况开展全面督查。2012年以来,累计开展检查9次,检查项目累计达450个,下发检查通报9期,通报问题500余个,并在限期内得到整改落实。三是专人查。村级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行政村对每个项目确定专人负责,实行跟踪督查。同时,充分发挥村监委和“村务开放日”群众的监督作用,提升监督效果。四是专家查。针对村级项目中的重点项目,采用聘请行业专家的方式对项目进行重点督查,及时发现项目建设过程中的专业性问题,指导乡镇街道和行政村提高项目监管的水平。五是年度评。村级项目日常检查情况列入乡镇街道项目监管年度考核内容,考核排名进行全市通报,并与年度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相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