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督查‘严禁接待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省内公务活动禁止提供各类烟酒’、‘同城活动不安排就餐’等一再重申的有关问题。”8月27日上午,杭州市作风办召开会议,专题部署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专项督查工作。
虽然今年以来杭州市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正风肃纪上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从实际情况来看,仍有部分党员干部作风建设还没有形成自觉,尚存等待观望心理;一些地方和部门压力传导不足,出现“上紧下松”的现象;一些“四风”问题由公开转向隐蔽,穿上腐败“隐身衣”等等。8月24日,市作风办曾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了13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
为此,杭州市决定从8月28日起,对全市13个区、县(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情况开展一次专项督查。成立5个督查组,由市纪委常委和派驻(出)机构负责人担任组长,兵分五路,同时进行。同时,为突出督查实效,还要下查一级,现场随机选择1个乡镇(街道)和1个区、县(市)直部门开展延伸检查。整个督查工作到9月5日结束。
市作风办工作人员表示,这次专项督查重在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督查组长实行一次一授权,督查带回来的线索移交有关纪检监察室办理。督查重点要围绕“两个责任”展开,即各地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各地纪委的监督责任是否履行到位等情况开展,具体内容包括贯彻落实浙江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省纪委有关切实解决“酒局”“牌局”等问题的精神,以及贯彻落实省、市纪委关于在中秋国庆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工作要求,特别是对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违规收受礼金礼卡礼券、公款收送节礼、公款请吃、公车私用、大操大办婚庆喜事、违规发放津贴补贴以及公务活动奢侈浪费等突出问题的查处情况。
市作风办负责人强调,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重在弛而不息狠抓落实。此次专项督查就是要层层传导压力,集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就是要通过深入基层调研指导、了解真实情况;就是要加大政策和纪律宣传,营造廉洁过节氛围,为下阶段工作打好基础。督查组自身作风也要过硬,严守工作纪律:一律不准参加被督查单位安排的任何宴请和非公务活动,被督查单位一律不准安排超规格接待,同城督查一律不准安排用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