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检查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工作动态 > 监督检查
萧山:试点村官“权力清单”
来源:萧山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4-11-26 09:57:32

  为加强村级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强化村干部廉政风险防控,萧山区纪委监察局确定衙前镇、河庄街道、戴村镇等3个镇街试点村干部权力清单。通过查找权力依据、梳理职权清单、健全配套制度、制作权力流程、排查廉政风险,出台了有法可依、科学严谨的村干部权力清单制度,明确了村干部和村监会的责任、职权,确保村干部权力依法、有序、阳光、规范运行。基本做法是:

  一、梳理职权,明确界限。在根据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定确定共有的权力事项情况下,不同镇街根据本地实际,细化村级干部权力事项,明确村干部权力清单分为村级集体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两大块内容。村级集体事项包括村级重大决策、村级招投标管理、村级财务管理、阳光村务、村级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村级工作人员任用、聘用等事项。便民服务事项包括村民宅基地申请、村民救助救灾款申请、村民用章管理、计划生育服务以及服务村民等其他事项。其中衙前镇村级集体事项19项,便民服务事项28项,戴村镇分别为17项、20项,河庄街道分别为16项、24项。

  二、健全制度,阳光运行。为确保村干部权力规范行使、阳光运行,建立三大制度。一是流程公示制度。制定权力流程图,明确工作程序、时限,并通过广播网、华数电视、电信ITV、村务公开栏和发放村级权力清单手册等形式向村民公开,全天候接受各方监督。二是“村务开放日”制度。每月确定一天时间为“村务开放日”,将党务、村务、财务收支、重大事项决策等方面的有关信息向村民开放,接受村民监督检查。三是风险防控机制。根据不同岗位特点,梳理排查岗位廉政风险点,重点排查村干部在管理和使用村集体“三资”、推进新农村建设、执行强农惠农政策等方面的廉政风险点。

  三、强化监督,确保实效。徒法无以自行,该区以三项机制推进村官“权力清单”落地。一是发挥村监委作用。加强村监会人员业务培训,提升监督能力;加强业务指导,引导督促村监会成员以廉政风险点为切入点,围绕“人、财、事”三方面内容,着重监督村级“三资”的管理使用情况,做到主动监督、全程监督。二是健全上级监督制度。通过每月召开村监会主任例会等形式,及时了解村干部用钱用权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置,把廉政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此外,还建立健全村干部廉政承诺、廉政谈话、述职述廉和重要事项报告等制度,推行村干部积分管理制度,使村级“微”权力受到强力监督。三是落实考核措施。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评星晋级”工作中,将村干部权力清单工作和村监会积分管理作为重点内容进行考核,确保各项任务和要求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