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淳安县纪委坚持把落实基层党委主体责任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推进反腐败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着力突出“四个抓手”,确保基层党委主体责任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一、抓教育,强意识。通过以会代训的方式,在纪委全会等会议上,向参加会议的县四套班子领导、乡镇部门主要领导和纪检干部传达中央省市关于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有关精神。收集整理“两个责任”相关重要论述、领导讲话、社论和相关文件制度,编印《“两个责任”学习资料汇编》,分送到县四套班子领导、县管党政正职和纪检干部手中,作为自学教材。通过强化教育引导,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抓约谈,明职责。制定实施《关于实行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明确报告对象,报告形式和报告内容。实行乡镇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报告制度,县纪委主要领导逐一约谈乡镇部门主要负责人,面对面听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并根据前期掌握的情况对约谈单位进行点评,有针对性的提出具体要求。截至目前,通过约谈等形式听取了14个乡镇和10个部门的情况汇报,23个乡镇和73个部门全部提交了书面报告。
三、抓试点,带全局。前期,在威坪镇、左口乡、林业局、青溪新城四家单位开展落实“两个责任”工作试点,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试点工作,并明确试点单位党委落实主体责任17项工作内容。县纪委主要领导多次到试点单位听取工作开展情况,帮助协调解决存在困难,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四家试点单位在全县“三转”工作会议上做工作交流,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下步还将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在全县予以推广,以点带面,整体推进。
四、抓难点,求实效。针对当前基层信访量大幅上升的现状,年初,县纪委主要领导专门对2013年信访数量较高或增幅较大的4个乡镇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和纪委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要求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支持纪委抓好信访举报工作,从源头化解信访。自县纪委落实基层办信责任以来,乡镇部门党委(党组)对纪委(纪检组)工作支持力度明显加大,乡镇部门纪委(纪检组)的办信责任意识明显加强,信访案件办理效率明显提高。今年1至6月,县纪委交办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办理的信访件134件,办结81件次,办结率达66.39%,在信访总量大幅上升的情况下,办结率同比上升11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