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区纪委推行一门受理、分类审批办信模式
来源:余杭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4-11-26 09:57:33
近日,余杭区纪委修订了《余杭区纪委监察局信访举报投诉内部流转管理办法》,从三方面规范信访件办理。一是一门受理。明确除省市交办的作风效能投诉由党风政风监督室直接受理外,信访室一门受理网络、电话、来信、来访等举报投诉,并负责每日比对,避免重复受理。二是分类审批。明确书记审批上级交办和涉及区本级纪检监察对象信访件,分管副书记审批涉及区本级以下纪检监察对象严重违纪违法信访件,分管常委审批涉及区本级以下纪检监察对象一般违纪违法信访件。三是提升质量。严格执行月通报、季分析制度,并实行当日审批、信访和承办室共同反馈、补查退查领导约谈等新规,进一步提升办信效率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