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滨江)多措并举深化国资监督管理
来源:高新区(滨江)纪委
发布时间:2014-11-26 09:57:32
为进一步深化廉政风险防控,促进国有企业健康发展,高新区(滨江)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规范管理,完善制度,切实发挥国资监管职能。
一是理顺企业出资关系。深入企业调研,按照资产归属关系、业务发展关系和人员管理关系对全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进行梳理,以企业出资关系为基础、调整部分国有企业出资人关系,进一步理顺区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出资关系和管理关系,确保我区国有企业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统一、出资人职责与企业运营管理相一致、经营责任与管理责任相协调。
二是规范企业领导人员任职管理。草拟《区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职管理办法》,明确企业领导人员范围,设定企业领导人员职数,规定企业领导人员任职条件,按照产权关系,实行企业领导人员分层管理,确立权属清晰、规范统一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职交流体制。
三是加强企业重大事项监管。草拟《区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监管暂行规定》,完善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和信息披露制度的管理程序,监管出资企业重大投资、筹资担保、资产处置、并购及债务重组等重大事项,做好事前监督,切实防范法律、经营风险。
四是完善企业经营业绩考核。进一步修订完善《区属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办法》,深化区属国有企业考核体系,确立以国有资产保值为基点、企业运营管理达标为核心的负责人绩效薪酬增减机制,突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企业经营管理质量对企业负责人经营能力的重要评价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