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夯实两大基础,为行政审批“瘦身”。进一步深化“两集中、两到位”工作,做到各部门行政审批职能集中到行政审批科,确保部门内部审批职能归并到位;各部门行政审批科集中到行政审批中心,建立窗口首席代表制,完善“一审一核”制,确保进驻中心事项授权到位。全面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调整、合并、取消和暂停行政审批事项257项,相对原承诺时限提速37.84%,优化审批服务事项269项,减少审批环节471个,减少审批资料16份。
二是完善三个平台,为行政审批“增效”。深化三级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增加镇村两级便民中心进驻部门和进驻事项,基本实现老百姓“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完善网上审批服务平台建设,目前已有26个窗口91个事项实行网上审批,完成网上审批事项4700余件。强化中介服务平台建设,完善行业共性评价、行政主管部门个性评价和业主满意度评价的三级服务评价机制,提升项目审批效能。
三是创新四大机制,为行政审批“增效”。 推行投资项目“模拟审批”机制,使工业项目审批时间缩短53个工作日,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压缩59个工作日,投资项目审批平均提速40%。试行“形式审查制”,使在投资项目审批环节需中介技术服务机构提供前置审批条件的试点审批事项提速80%。完善联合审批机制,推行涉及多部门审批的事项联合审批。目前,施工图联审从4个窗口改为1个,办理时间从30个工作日压缩到7个;房产过户实现了门牌证、契证、房产证和土地证“四证联办”。探索标准化审批机制,从编制单个事项行政审批标准、三类试点行业多部门联合审批标准和审批中心服务标准三个方面,解决审批标准不够细化、审批人员自由裁量权大、条件互为前置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