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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来源:杭州日报      发布时间:2014-11-26 09:57:29

  3月21日下午,我市召开市直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专项述职会议,市农办等8家市直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进行现场述职,12家单位书面述职,并接受评议。市纪委委员和来自基层一线的部分“两代表一委员”和特邀监察员参加了评议。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施彩华出席并讲话。

  此次专项述职是根据市委下发的《关于实行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开展实施的。此前,市纪委已听取了13个区县(市)委主要负责人关于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报告。

  施彩华强调,各单位党委(党组)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意识,对准焦距,转思转行,增强履行主体责任的自觉性。要牢牢把握工作重点,抓好作风建设、惩防体系构建和“一岗双责”落实,以零容忍态度抓好违规违纪问题,分级开展谈话提醒教育,着力推进源头预防腐败工作,全力支持和保障纪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及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定期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责任制落实情况,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纪委(纪检组)也要聚焦中心,突出主责,改进方法,强化问责,从严执纪,强身健体,切实扛起执纪监督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