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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阳市建立“四大机制”管好村级财务
来源:富阳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4-11-26 09:57:26

  为有效解决因村级财务管理不严,集体资金严重浪费而引起的干群关系不和谐,信访矛盾增加等问题,富阳市以洞桥镇为试点,建立“四大机制”,规范财务支出,量化开支标准。

  一、推行“半月例会制”。确定每月1日、15日为“半月例会日”,作为财务的结算日、审查日,村两委和村监委成员同时参会,对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查,做到半月一报一审、一月一公开,让财务在阳光下规范运行。

  二、实行“周二预报制”。在村支两委周二例会上,各分管干部将当月需做的工程用料、用工等支出作好预算方案,实行先预报后拨付。如涉及重大实事工程支出的由村支两委提出预算方案,交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把原来报帐用工不清楚、支出模糊的问题从时间上予以消除,做到事事清、月月结。

  三、出台“权限分级制”。细化对村支两委成员支出权限的规定,如村级集体用工2工以内的,分管干部可直接拍板决定;3-5工的,需村支两委干部3人以上签字同意;用工在5工以上的,需村支两委集体讨论通过方可支出。对农作物及其他补偿等政策等处理问题,根据涉及金额大小,规定权限标准。

  四、规范“公务接待制”。严格实行村级行政事务零招待制度,可由分管干部在家就餐接待,确因联乡结村、招商引资等需到餐饮店就餐接待的必须经村书记同意,按接待标准先自行垫支后拿发票按照程序报销,不得签字挂帐。日常开支报销实行村书记、主任、村监委主任会签制,将经营费用严格控制在“双控”指标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