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下城区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各项工作要求,通过建立健全制度,严格监督检查,优化服务举措,全面加强机构编制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构建“5+5”制度体系,规范工作管理。把制度建设作为规范工作管理的基础性工作,着力从内外部管理方面建立健全制度。在外部制度建设上,2012年先后出台了《关于实行机构编制管理预报审核制的通知》、《杭州市下城区机构编制管理暂行办法》和《杭州市下城区机构编制管理办事程序规定》等5项制度,规范了“两项预报制”工作流程和机构编制管理办事程序,明确了编委会和机构编制管理各项规则。今年把制度建设的重点转向内部管理,着眼于内部工作的规范化和队伍素质的提升,先后出台了《杭州市下城区编委办综合事务管理制度》、《杭州市下城区编委办综合目标考评制度》和《杭州市下城区编委办文明服务制度》等5项制度,初步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5+5”制度体系。
二、借助“1+2”有利契机,严控机构编制。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是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重要目标。近年来,下城区抓住“1+2”有利契机,严格控制机构编制。“1”即区政府机构改革。将省市统一要求和辖区实际相结合,对区政府各部门职能进行统一梳理,对各部门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进行合理调整,较好地完成了机构改革任务。通过改革,政府组织结构进一步优化,大部门趋势进一步显现;政府部门职责进一步明确和强化,其中新增职责18项,取消职责1项,加强职责39项;管理和服务重点进一步突出;控编控职数的要求进一步落实。“2”是指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编外用工管理。2012年下半年开展了事业单位专项清理规范,减少事业单位17家,占全区事业单位总数的近8%;事业编制减少193名,占全区事业单位编制总数的3%。在2009年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下城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的通知》的基础上,2012年对全区编外用工现状开展了调研摸底,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加强编外用工管理,制定了《下城区机关事业单位规范编外用工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研究提出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核减方案,确保用三年时间将编外用工的总量控制在全区编制总量的10%以内,编外用工的岗位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
三、依托“3+1”工作抓手,强化监督检查。积极探索机构编制督查工作有效抓手,推进督查工作常态化、机制化。一是两项预报制。2012年,在全区探索实施用编计划和科级职数使用“两项预报制”,印发了《关于印发“两项预报制”工作流程的通知》等相关文件。通过预报,对各部门使用编制和科级领导职数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和控制,确保机构编制工作规范有序。今年年初至今,已有43家单位的103人完成了科级职数使用申报,96人进行了科级职数使用备案,349人完成了人员的进编申报;为284人次办理进编手续,为160人办理减员出编备案手续。二是实名制数据库。集中力量加强实名制数据库建设,凡在日常工作中涉及编制调整、机构调整、人员入编出编等方面的问题,都先与实名制数据库进行核实。情况不符的,查找依据,及时沟通,确保不出差错。三是机构编制评估。将机构编制评估纳入全区综合目标考评,出台了《杭州市下城区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评估办法(试行)》,并制定了评估标准和细则。每年年底结合全年机构编制工作情况,对各部门贯彻执行机构编制政策规定情况作出评价。在用好以上3项抓手的同时,还将专项督查作为重要抓手, 2012年以来先后通过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全区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核查两项专项工作,对事业单位职能运行、编制使用以及机关事业单位机构和人员编制等情况进行督查,取得了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