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结合”分解项目。结合中央、省、市纪委提出的“四大建设”工作任务、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及全县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实际,明确委局12项重点工作,并分解成建立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监察平台、深化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完善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模式等42个工作项目,实行项目化管理,建立“工作项目化、项目目标化、目标责任化、责任考评化”的规范化管理体系。
二、“三定”细化任务。工作项目立项时做到定主体、定目标、定进度,全面细化工作任务。每个项目明确责任科室、分管领导,各室根据内部工作分工,将工作责任明确到人,确保工作责任层层落实到位。每个项目量化工作目标,细化具体措施,做到客观、合理、具体、可行。每个项目按工作节点和推进步骤,合理设置计划进度,细化到月,实行时限倒逼目标。
三、“三色”预警管理。通过动态督查、绩效评估定级、检查验收和公开公示等手段,实施全过程管控。对工作推进情况实行“红、黄、绿”三色绩效评估预警管理。对工作推进进度正常的,定级为绿色;对工作推进滞后的,定级为黄色予以提示;对工作推进严重滞后的,定级为红色予以告诫。委局办公室对照时间节点和质量要求,经常性开展检查监督,每月汇总工作项目推进情况并在委局公开栏进行公开,在委局内部营造出“你追我赶”的浓厚氛围。各室自加压力,主动将一些工作项目的时间节点适当提前,并在第一时间抓好工作落实,如,党风室、效能室在2月底联合开展了作风建设有关规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并查处一名干部;执法室迅速完成重大决策执行监察平台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开发建设各项准备工作;办公室牵头制定出台《桐庐县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书记考核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规范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