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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庐县完善住夜值班十项制度 构建联系服务群众长效机制
来源:桐庐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4-11-26 09:57:12

  为切实转变乡镇(街道)干部工作作风,规范住夜值班工作,桐庐县在认真总结原有值班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乡镇(街道)干部住夜值班(含节假日白天值班)十项制度,促使广大党员干部眼睛朝下、重心向下、服务向下,构建乡镇(街道)干部联系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

  一、完善每周轮值制。各乡镇(街道)安排本单位干部轮流住夜值班。乡镇(街道)干部每周不少于2次,确保每周七天都有值班安排。各班次的人员组成讲究一定的合理性,相关职能办公室要有干部参加。在重大节庆、主汛期、森林防火紧要期等特殊时期,按上级要求增加住夜值班人员力量。

  二、完善领导带班制。每个住夜值班班次都必须有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值班长,实行值班长负责制。值班长对当天的值班工作负总责,并作为当天值班工作追责的第一责任人,以确保各项值班要求落到实处。

  三、完善首问责任制。按照“谁受理、谁处置、谁反馈”的原则,做好接待群众来访、日常事务处理、突发事件处置、值班记录等工作,帮助党员群众解决各种问题。在值班时间内无法解决或需转交他人办理的事项,由受理人负责跟踪落实,并向当事人反馈办理结果,保证受理事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四、完善领导约访(下访)制。提倡值班领导利用值班时间,主动上门与有诉求的基层群众进行约谈,帮助群众解决困难矛盾。鼓励基层群众在值班时间向值班领导反映情况、谋求帮助。

  五、完善信息公开制。通过乡镇(街道)政务栏、村务公开栏、电子屏、华数平台等形式向党员群众公布住夜值班人员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和值班电话等信息,方便党员群众联系,接受社会监督。值班安排报县委县政府总值班室和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备案。

  六、完善值班日记制。每个值班班次明确专人记录《值班日记》。记录人员须及时记录当日值班人员、带班领导到位及来人、来电和突发事件处置、民生服务等情况,做到记录规范、内容详实。《值班日记》须由值班长签字,确保事事有记录。

  七、完善工作联动制。各乡镇(街道)与县委县政府总值班室保持值班信息联动,并积极与当地公安、消防、城管、供电等部门建立常态的值班联动机制,加强联合应急演练,形成工作合力,提高住夜值班的应急能力。

  八、完善值班考勤制。住夜值班由值班长负责管理和考勤。全体住夜值班干部必须坚守值班岗位,经值班长同意,可下村走访民情、处理工作,但须确保有人固守值班电话和全体值班人员的移动通讯工具随时保持畅通。原则上不得请假换班,确有特殊情况要请假的,需事先书面报告。其中,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向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请假,班子其他成员向党(工)委书记请假,一般干部向值班长请假。

  九、完善值班情况报备制。在每月5日前,各乡镇(街道)将上月住夜值班情况书面报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备查。书面报备情况须经乡镇(街道)主要领导签字。

  十、完善值班考核制。各乡镇(街道)将干部住夜值班情况纳入干部个人年度考核,量化考核分值。对表现优秀的,在各类推优评先中予以重点考虑;对表现较差的,取消推优评先资格,并视情采取相应组织处理措施。

  在完善十项制度的同时,严格住夜值班“五不准”规定,即不准饮酒、不准擅自脱岗离岗、不准呼叫转移值班电话、不准玩扑克麻将“小搞搞”、不准有其他影响干部形象的行为。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等职能部门不定期地以电话抽查、实地督查、随机暗访等形式进行检查,确保住夜值班各项制度和规定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