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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经信委纪检组出台党员干部作风廉政十五项纪律要求
来源:驻市经信委纪检组      发布时间:2014-11-26 10:33:11

  近日,驻市经信委纪检组印发《杭州市经信委党员干部作风廉政十五项纪律要求》。要求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党员干部和职工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禁对企业办事或咨询人员语言恶劣或态度冷漠;严禁刁难企业人员办事;严禁以权谋私、办人情项目;严禁向企业透露项目审核和采购评标的内部信息和工作秘密;严禁干预专家评审;严禁收受相关企业的礼品、纪念品、试用品、赠送品等物品;严禁接受相关企业的吃请、旅游、健身娱乐活动;严禁利用职务之便或职务影响为亲属及其他特定关系人介绍相关业务和申报项目;严禁向相关企业索要产品和购买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商品;严禁向相关企业、行业协会借用车辆等财物;严禁向相关企业、行业协会报销应由个人负担或由委机关承担的费用;严禁参与赌博或“小搞搞”;严禁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从事相关管理工作;严禁个人或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严禁从事有偿中介活动或在帮企业招商引资中接受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