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宣传部部署元旦春节期间廉政建设工作
来源:市宣传纪工委
发布时间:2014-11-26 10:00:23
12月30日上午,市委宣传部召开部务会议,集中传达学习了省纪委《关于1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的通报》(浙纪通[2013]1号文件),市委常委、宣传部长翁卫军提出了明确要求。下午,及时召开了部(办)机关各处长(室主任)会议,宣传纪工委书记来伟祥对省纪委通报作了传达,并对元旦春节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部署。
翁卫军部长在部务会议上强调,省纪委对11起典型案件予以严肃处理,充分体现了省委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宣传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廉洁自律,坚决做到令行禁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常抓不懈,警钟长鸣。要把省纪委通报传达至市委宣传部和全市宣传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引导、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增强遵纪守法意识,自觉遵守各项规定。部领导班子成员和全市宣传文化系统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各项规定,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有关具体要求,必须不折不扣,严格执行,要认真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绝不能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不得送土特产;不得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不得送贺年卡、烟花爆竹等等。要倡导勤俭节约,新风正气,过一个欢乐祥和、清廉节俭的节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