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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三措并举深化“阳光工程”建设
来源:市纪委纠风室      发布时间:2014-11-26 10:00:12

  为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近日我市根据省纪委、省监察厅、省纠风办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出台了进一步深化“阳光工程”建设意见。《意见》以促进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为目标,以强化监督制约为重点,以电子政务为平台,以电子监察为手段,积极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推动权力阳光运行,做到部门全覆盖、事项全公开、过程全规范、结果全透明、监督全方位,形成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促廉洁的工作机制。重点采取三项举措:

  一、全面深化党务、政务、村(居)务、厂务和公共事务公开。抓好党内情况通报、重要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制度规定的落实,不断深化党的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继续按照进一步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的工作要求,不断完善权力分类、编码、名称等项目编制,优化职权目录和运行流程图,对人、财、物、事和涉及民生的权力事项向社会全面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村务公开要在加强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公开的基础上,重点公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建立健全“组织网络化、产权明晰化、制度配套化、经营市场化、管理信息化、监督多元化”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体系;居务公开要以便民、利民、惠民为宗旨,在提供服务、开展活动、优化居住环境上下功夫;厂务公开要重点公开“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结果以及国企领导班子廉洁从业情况;深入推进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学校、电信、供水、供电、华数等公用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对重要事项实行决策前公开、实施过程动态公开和实施结果公开。

  二、巩固深化重点领域“阳光工程”建设。在巩固去年工作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深化重点领域“阳光工程”建设。一是继续做好保障性住房阳光建设、阳光分配和阳光管理工作,确保建设、分配、管理过程结果公开、公平、公正,建立健全有效管用的退出机制;二是巩固义务教育阳光招生成果,继续严格执行“零择校”;三是扩大医疗服务阳光用药实施范围,重点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延伸扩面,引导民营医疗机构开展阳光用药工程,统一公示全市三级甲等医院阳光用药信息,着力推进县级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建立处方点评系统;四是抓好学校食堂收支阳光管理工作,全市所有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都要定期在校园网和公开栏向学生及其家长公开食堂的收支明细,确保学生伙食费不被侵占;五是抓好社会团体阳光监管工作,清理规范社会团体涉企收费项目并向社会公开;六是抓好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阳光监管工作,其准入、退出及违规处罚情况都要及时向社会公开;七是继续抓好收费公路阳光收费、高校科研经费阳光监管、减轻农民和企业负担阳光行动、“四项基金(资金)”阳光监管、人民教育基金阳光监管、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补偿阳光公开、“三公”经费阳光公开、城市建设阳光规划等工作;八是大力推进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医用耗材和医疗器械采购、民生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阳光公开工作。

  三、着力提升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全面、真实、具体的要求,及时制定出台公开工作规范或标准,对公开内容、形式、程序、时限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切实规范决策、执行、监督等过程中的权力行使。要突出公开重点,拓展公开形式,坚持传统方式和新型方式并举,积极探索将现代信息技术与公开工作结合起来的有效途径和手段,充分发挥网络、广播、电视、短信、微博等平台在信息公开中的作用。建设以市“阳光工程”网为主干,各区县(市)、市直部门网站为分支,村级“三务”信息网为延伸的公开网络。要注重公开时效,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切实防止公开信息时效过期、内容陈旧等问题。要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建立健全互动机制,及时回应、解决群众诉求。要及时把工作中的成功做法和有益经验进行总结,并转化为政策制度,建立健全“阳光工程”建设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