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富阳市积极推进城镇保障房分配“阳光工程”,紧紧抓住保障房分配标准制定、申请审查、公开监督三个关键环节,严把保障房分配入口关。2012年以来,该市在对1767户保障房申请家庭的核定中,共核查出480户不符条件的家庭,审查淘汰率达27.2%,预计节约财政资金2.89亿元。
一是科学设置定标准。制定出台住房保障专项救助家庭收入和财产准入标准,明确家庭财产收入范围包括家庭住房、汽车、现金及有价证券等。通过综合比对,申请受理机构可以更加直观的判断申请家庭的收入状况,消除因申请家庭谎报、瞒报财产收入带来的盲点。同时引入银行与证券交易记录的核定标准,将申请家庭成员提出申请当月前连续12个月内银行与证券账户资金划出或支取的全部额度作为核查范围。
二是部门联动严审查。出台《低收入家庭核定实施办法》,并成立富阳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中心,开发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信息系统,整合民政、社保、公安、房管、公积金、工商、税务、银行等相关信息,建立市乡村三级审核制度,申请期间,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或社区,乡镇、街道审核,房改办、房管处、国土局、民政局分别负责调查复核,全面“扫描”保障性住房申请者的家庭财产状态,同时,申请人在申请保障房时,需填写一份《家庭财产及家庭收入授权查询委托书》。授权后,市低收入家庭核对中心可以通过民政、税务、公安、交通、银行、证监等部门信息核实其经济状况。确保申请人符合申购条件。
三是全程公开强监督。在政府网站、主要媒体及保障性住房申请受理机关公开保障房申请条件、申请程序、配售方案等信息。保障房申购实行“窗口”受理,并向社会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地点、联系电话,以及办理依据、办理条件、所需申请材料目录等,并承诺办理期限,提供格式文件的示范文本。申请人家庭情况、拟配租和配售对象家庭情况在社区、富阳日报、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保障房分配还邀请特请监督员和两代表一委员现场监督,市公证处现场公证,通过电脑摇号的形式公开选号,确定准购人、选房顺序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