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阳市试行村级“清廉指数”考核
来源:富阳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4-11-26 10:00:27
今年,富阳市纪委监察局出台《村级“清廉指数”考核办法》,在全市24个乡镇(街道)276个行政村推广试行“清廉指数”考核。
“清廉指数”考核由各乡镇(街道)组织实施,作为乡镇(街道)纪(工)委履行监督责任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每季不少于1次的集中检查和日常不定期检查,按季对各行政村进行动态考核。“清廉指数”基本分为100分,具体分值以富阳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四廉工程”体系为基础,分廉洁班子建设、廉洁村务建设、廉洁工程建设、廉洁文化建设4个项目8个具体指标。考核分A、B、C三个等级,90分(含)以上为A类,80(含)分—90分为B类,80分以下为C类。对考核B类的行政村进行预警谈话,C类的实行黄牌警告,被预警的行政村要按照“清廉指数”所警示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清廉指数”考核结果在各行政村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并作为考核各行政村及两委干部的重要依据,年度考核C类或排名末位的取消当年集体和个人评先评优资格。
日前,一季度的考核结果已出炉,全市276个行政村,“清廉指数”考核A类有257个,B类有18个,C类有1个。根据考核结果,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已对B类的行政村主要干部进行了预警谈话,对C类的行政村实行黄牌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