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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区扎实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来源:西湖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4-11-26 10:00:16

  自2011年11月西湖区在政府投资项目开展“主线干预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以来,不断强化对关键节点的风险预警和过程干预,有力提升了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管能力。两年多来,共开展预督查290次、职能督查58次、第三方监察19次,涉及项目223个,资金150亿,基本实现对50万元以上(含)项目的施工、监理、勘察、设计招标的全覆盖。主要做法是:

  一、紧盯主线查风险。从项目决策环节出发,围绕“工程项目基本建设程序”这一主线,认真分析排查各个环节、节点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要求各建设单位根据自身职能、岗位职责、基本建设程序和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全面梳理排查各自政府投资项目廉政风险点,归口负责,责任到人。将查找的风险点以工程建设各环节为单位进行汇总分析,着重确定工程招投标、工程变更、政府采购和资金拨付等高风险环节,并以此为工作切入点,全面部署开展防控干预措施。

  二、编印手册明重点。及时编印了《西湖区政府投资项目业主内控手册》,梳理固化350项廉政风险点,涵盖项目决策、项目发包、工程变更等七个环节,并对全区177个政府投资50万元以上(含)项目实行“一项一册”。同时,编印了《西湖区政府投资项目廉政风险防控督查手册》,专门用于对业主单位落实防控措施、执行内控制度情况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并在350项廉政风险点的基础上,挑选出158项核心风险点,为有效开展督查工作标注了重点、指明了方向。

  三、整合力量强督查。坚持上下联动、条块结合的原则,整合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职能部门、建设领域专家三股力量,着力增强督查合力。由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对全区20余家业主单位开展防控预督查,并确保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由发改、监察、住建、财政、审计等部门组成项目建设绩效稽查工作组,对基本建设审批程序、项目决策程序、招投标、合同管理及各单位内控管理措施落实情况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聘请8名工程建设领域专家组建第三方监察专员队伍,对各参与主体依法履职履约、落实风险防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议。

  四、实施干预重追究。全面实施“节点预警、问题干预、绩效考核、责任追究”四项干预措施。节点预警,以《督查手册》为主要依据,通过预督查、职能督查、第三方监察等形式,检查业主在关键节点上的权力行使痕迹,及时发现问题及漏洞。问题干预,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以督办单、督办通报、执法监察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等形式,责成限期落实整改。绩效考核,将绩效评价结果及各类督查结果列入全年综合考评工作,并纳入各业主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之中。责任追究,对不按照规定落实政府投资项目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或有群众举报的,依据《西湖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业主内控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区分不同情况,予以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