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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杭区推行村务监督履职清单制度
来源:余杭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4-11-26 10:00:13

  2013年5月1号开始,余杭区实行村务监督履职清单制度,将村民最关心、村监会需要重点监督的十项内容及相应的监督要点、规范要求、监督方式等内容汇成一张监督总图表,形成便于“装口袋”、“记脑袋”的“操作手册”,群众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只要“看图说话”、“照单行事”,就能实现对村务监督全覆盖,使村务监督更具有操作性和针对性,全面提高村监会的履职能力。同时,要求城市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参照执行该履职清单,促进居务监督委员规范化建设。

  一、细化监督内容,照单行事扩权力。村务监督委员履职清单把村民关注、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村级事务进行了“清单式”分解,具体细化为村务决策、政策贯彻落实、村级便民服务和“三务”公开、工程项目、货币资金和印章印鉴、债权债务、收支票据、资产资源、合同履约、干部廉政等10项监督内容,实现村务监督的全覆盖。还对10项监督内容进行规范,以“规范要求”的形式设定每项监督工作的具体要求,统一监督方与被监督方的共同工作目标。同时,针对同级监督难的现实,结合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人员构成等实际情况,履职清单通过明确“监督方式”的途径赋予村监会更多权力。

  二、明晰监督要点,看图说话易操作。为避免监督的随意性,根据履职清单中的十项监督内容,制定了61个“条目式”的监督要点,明确每条监督内容的关键环节和关键步骤,使监督事项清晰明了、便于操作。印制履职清单并下发全区331个村(社区),村监会主任人手一册,成为村务监督的“操作手册”,便于“装口袋”、“记脑袋”,即使文化水平不高的村监会成员也能“看图说话”,对照操作,及时发现和纠正村务工作中违法违规和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促进村监委会履职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扩大使用范围,参照执行增功能。针对城市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组织健全,但职能定位、权利义务不明确,监督内容、工作制度、业务培训欠缺等情况,除该区188个行政村外,将村务监督委员履职清单的使用范围扩展至74个撤村建居社区和62个城市社区。鉴于撤村建居社区监督内容与行政村基本相同,撤村建居社区直接适用该履职清单。同时,城市社区监督内容与行政村部分相同,城市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参照执行该履职清单。

  四、强化职能作用,分级督查提实效。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指导的通知》,进一步明确镇街和区级两级纪检监察组织的职能作用。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镇街纪检组织直接利用履职清单加强对村监会的工作指导,并将培训记录单、工作例会记录单和考核结果统计表、基本报酬落实情况汇总表、履职情况汇总表等“两单三表”定期上报区纪委,确保监督工作落到实处,提升履职清单的执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