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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德市“五个公开”推进保障性住房“阳光工程”
来源:建德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4-11-26 10:00:07

  为进一步规范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建德市坚持“五个公开”,扎实推进保障性住房“阳光工程”,以阳光建设、阳光分配、阳光管理为核心,保证各项工作公平、透明、规范运行,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一是建设计划公开。对项目建设指标按照规划审批要求进行公布,严格控制,并接受建设、质监部门的监督检查。二是建设信息公开。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公开招投标,实施施工信息公开制度,通过政府门户网、建德新闻网、《今日建德》等各类媒体渠道公开项目名称、地址、规模、开工时间、年度计划开竣工套数以及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名称及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等信息。三是质量监督公开。设立并公开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电话。聘请效能监察员参与保障房项目质量、进度监督;并由质监站派专人负责技术交底、现场方案审查等专业管理。推行保障房工地开放日制度和“阳光验收”,邀请住房代表、行风监督员以及专家参与保障房项目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确保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安全。四是分房销售公开。在《今日建德》、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销售信息和申请条件,接受社会申请。购房申请结束后,协同房改办,邀请街道、社区、民政、住建等部门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名单在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之后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证处、纪委监察局、社区代表等部门、人员的监督下,由电视台参与公开电脑摇号,确定人员名单,并将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监督。五是租赁管理公开。严格执行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和配套政策,定期开展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对象的资格核查,确保保障性住房真正惠及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