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增强村级低收入家庭评定工作的公信度和透明度,近年来,富阳市在该市万市镇试点推行低收入家庭全过程“阳光评定”,实现了“应保尽保,应退则退”的动态管理,真正将救济政策落实到低保、困难户。截止目前,该镇共评定低收入家庭701户,其中新增73户,退出41户。
一、公开遴选。在低收入家庭初步名单确定环节,实行公开遴选。在原有仅依据村级核查结果的基础上,增加村民代表推荐环节,每名村民代表可依据自己所在组的实际情况推荐符合要求的备选名单。此外,允许符合条件的家庭自主报名,这样既扩大了低收入家庭的备选名单,又减少了以往由村委自行确定名单所引发的质疑。
二、民主评议。初步备选名单经村委汇总及符合性审查后,交由村民代表大会实行民主评议。民主评议分两个步骤,一是在了解每个备选家庭现有生活情况、家庭成员身体状况、现有收入情况及生活实际水平后现场讨论并推选确定第二轮差额数不小于25%的备选名单。二是采取村民代表现场票决方式确定最终名单。要求在票决中得票超过二分之一且在名额内的低收入家庭为推荐上报对象。对于推荐上报家庭,通过村务公开栏和华数数字电话公示无异议后上报镇政府。
三、全程监督。村监委对低收入家庭评定实行全过程动态监督,重点抓好两大环节:一是监督初步备选名单的产生过程,复核提交给村民大会的讨论名单是否符合条件;二是督促村委严格程序办事,做好评定全过程信息公开,接受村民监督,使“阳光评定”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