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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向政府投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派驻专项监督组
来源: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纪检组      发布时间:2014-11-26 10:00:13

  为进一步强化对开发区政府投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管,推进工程建设的规范与高效,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在开展工程建设效能督查的基础上,向政府投资2亿元以上重点工程项目派驻4个专项监督组,实施全过程监督,确保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廉洁、高效、优质、安全。

  一是优化人员结构。首批派驻的4个专项监督组,每组3人,设组长1人、组员2人。其中,组长由在职及退二线处级干部担任,组员从有关部门(单位)中抽调熟悉工程建设工作,敢于监督、勇于监督的优秀干部担任,体现监督工作专业化,以确保监督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延伸监督触角。专项监督组实现了监察、经发、财政(审计)、建设等部门对政府投资重点工程项目的监管前移,重点对项目建设单位全面执行建设项目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内控管理十项制度、执行廉政监督各项制度以及工作人员廉洁自律和正确履职、廉政文化“进工地”等情况进行监督。同时,还监督项目审批、征地拆迁、工期进度等工作效能情况,并提出意见,实现工程项目稽查、工程效能监察、人员廉政监督、资金财务监管的触角前移。

  三是拓展监督方式。专项监督组除现场检查、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外,还通过参加或列席涉及项目建设的会议、检查项目建设重点环节、及时向项目建设单位提出涉及廉政和效能监督方面的意见建议等方式,履行监督、服务、保障、推进项目建设的职能,着力帮助解决项目推进中规范和效率问题。此外,专项监督组还根据要求,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配合相关部门调查纠正涉及项目建设有关人员的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防患于未然。

  四是严明工作纪律。为严肃工作纪律,提高监督实效,区治工办专门制作工作日志,为专项监督组工作人员提供了一套有效、实用、系统的监督制度、程序和方法。专项监督组成员必须根据工作日志要求,自觉遵守有关纪律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发现和报告违反工程建设、廉政和效能建设有关规定的行为,做好调查处理和督促整改工作,并定期向区治工办述职述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