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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干区健全村社集体“三资”监督网络 强化预防预警
来源:江干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4-12-10 17:20:50
  基于集体“三资”管理已成为江干区信访矛盾的焦点和热点,江干区坚持预防、预警和监督三管齐下,全面规范集体“三资”监管。一是完善制度,做好“预防”文章。制定《江干区村社集体产权交易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建立“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将资产资源纳入委托管理、推行征地补偿款和大额资金由村社、镇街两级联审联签。规定全区53个撤村建居社区、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房屋租赁等交易活动必须纳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运作。二是创优方法,做好“预警”文章。建立集体资产租赁智能化管理系统,重点加强经济合同管理、集体资产登记、租赁合同管理、合同到期预警报告等网络监管。在系统中设置智能提醒功能,通过系统预警和手机短信报告等方式,在合同或应收取租金时间到期前15天自动提醒管理人员,规范合同管理。三是丰富载体,做好“监督”文章。全面推广“走访式”收集、“清单式”分解、“点题式”质疑和“双向式”评价的居(村)监会“四式”工作法。修订完善全区居(村)务公开目录,将群众关心关注的10%留用地出租管理和收益情况、集体资金资产的管理使用、拆迁补偿等纳入公开目录。利用“三务”公开信息平台、居(村)务公开栏等载体,定期向群众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