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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派驻机构工作会议召开 强调明责担责
来源:市纪委宣传部      发布时间:2014-11-26 10:00:32

  11月13日,市纪委监察局组织召开全市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工作会议,学习贯彻杭州市全面推进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开展培训交流,部署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工作。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施彩华出席讲话。

  会议强调,推进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是适应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峻复杂的形势,强化党内监督,推动落实“杭改十条”,深化廉洁杭州建设的客观需要。各纪检监察派驻机构要深刻领会市委关于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明确职责定位,按照“忠诚为民秉公律己”的要求,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

  施彩华要求,派驻机构要明确职责定位。履行好监督职责,要将监督驻在单位和归口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作为主要任务。履行好督促和协助的职责,督促驻在单位和归口监督单位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协助党委(党组)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指导驻在单位和归口监督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履行好查办案件职责,认真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履行好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职责,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

  施彩华要求,派驻机构要切实提升监督能力。按照派驻机构履职工作办法的要求,通过监督检查、办信办案、落实报告制度、开展谈话提醒等方式,多措并举加强监督。要坚持高点站位,增强监督的权威性。站在全局高度思考问题,注重换位思考,运用好监督的方式方法,把握好时、度、效。要深思、谨言、慎行,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要坚持问题导向,增强监督的针对性。有的放矢地强化监督,做到精准定位、精准发力。要坚持法治思维,增强监督的严肃性。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带头践行法治理念,提高执纪执法政策水平,严格依纪依法定性量纪,做到宽严适度,量纪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