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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三早二抓”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来源: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      发布时间:2014-12-05 17:14:53

  早部署。驻局纪检监察组于10月28日向局直属事业单位发出开展以违规购卡为主的财务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要求彻底清查,立即整改。按市纪委要求又于11月19日向全局系统发出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开展自查自纠的通知。11月20日局党委召开局系统领导干部会,提出了要统一思想、把握关键、强化领导、狠抓落实的要求,动真碰硬做好市纪委部署的自查自纠工作。

  早发现。针对以违规购卡为主的财务专项检查活动,各单位从资金渠道、购买方式、发放对象、签收手续等方面进行检查并写出详细的自查报告和整改措施,由单位负责人签字背书后上报纪检监察组,截止11月4日全局25家单位财务专项自查结束并报告完毕。同时,局机关处室和直属单位针对公款吃喝、公车私用、违规发放津补贴及作风效能建设等方面内容的自查情况,也于11月26日前报告完毕。

  早自纠。针对财经纪律问题,纪检监察组要求局计划财务处监督,直属各单位截止11月16日已经自纠完毕,各处室和单位针对公款吃喝、公车私用、违规发放津补贴及作风效能建设等自查中举一反三,在重制度落实、强管理规范上狠下功夫,进一步完善、规范、细化制度并严格落实。

  下一步,纪检监察组将结合市专项督查组对市民政局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进行督查和执纪问责情况,认真履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主体责任,抓好落实。

  抓监督。监督的程度决定工作的力度。纪检监察组继续协助局党委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央、省、市关于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及作风建设的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加大专项督查、突击检查和明查暗访的频度与力度,切实消除少数党员干部对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有关规定“一阵风”、“走过场”的错误认识。

  抓整改。纪检监察组将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提出监察建议、落实整改措施。一是对违规违纪人员进行相应的执纪问责,刹住不正之风,同时提出加强监督的意见。二是拟把执行公务接待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年终考核范围,公务接待报销凭证必须附有公务接待公函、经费预算、接待清单、接待对象、结账原始清单、相关人员背书等相关材料,对经费使用进行不定期抽查。三是拟对局系统现有公车印贴公车统一标志,介入社会监督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