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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干区建立三项机制促进基层纪检组织“三转”
来源:江干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4-11-26 10:33:11

  今年以来,江干区认真落实中央、省、市纪委“三转”要求,区纪委在完成议事协调机构清理、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同时,制定基层纪(工)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工作清单,通过建立健全三项机制,推动街道、镇纪(工)委和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三转”。截止目前,基层纪检组织办理信访件77件,同比增长16.7%;正在自查自办案件3件,实现新突破。

  一是着力“看”字,建立督查通报机制。实施委局班子成员联系点制度,定期对联系单位进行指导督促。组织调研督查组对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纪检组长在党委中不分管与纪检监察业务无关的其他工作”等要求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对各镇街贯彻落实区委常委会“镇街纪(工)委书记要确保50%以上精力放在纪检监察工作上”等要求落实情况开展督办。以《纪检监察信息》为载体,开辟街道、镇纪(工)委,派驻(出)机构主要负责人一周活动专栏,对每周工作和活动等情况进行通报,加大工作指导,促进相互借鉴,推动主责履行。召开半年度会议,针对上半年工作情况,以“问题单”的形式,下发给各街道、镇纪(工)委和派驻(出)机构,要求限时整改。截止目前,督促整改问题31条次,整改率100%。

  二是着力“学”字,建立培训锻炼机制。制定全年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安排,切实提高主责主业能力和水平。加强与中纪委杭州培训中心的联系,切实用好周边教学资源,组织基层单位纪检监察工作负责人参加专题培训班。邀请市纪委业务专家,举办区行风和效能监察员、特邀行政监察员,以及特约审理员、助辩员的业务培训班。同时,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北京纪检监察学院、中纪委北戴河培训中心等培训。截止目前,累计组织培训班4个269人次,组织干部参加上级培训班12人次。制定纪检监察干部上挂下派锻炼工作实施办法,通过推荐、选拔、审核三个环节,今年共2名区纪委机关干部上挂上级纪委,1名区纪委机关干部下派街道,2名街镇干部上挂区纪委。

  三是着力“问”字,建立动态考核机制。制定街道、镇纪(工)委,派驻(出)机构主要负责人履职“双百分”考核办法,通过日常考核和年终考评相结合,切实将主要精力聚焦到主业上来。同时,根据全区2014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整合“双百分”考核办法,对列入年底责任制考核的59个党委(党组)和22个纪委(纪工委、纪检组)履行职责情况,街道、镇纪(工)委和派驻(出)纪工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履职“双百分”考核情况建立一季一汇总一反馈机制,及时指导、提醒、督促,发挥好考核的指挥棒作用,推动“三转”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