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检查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工作动态 > 监督检查
萧山区纪委亮出“清单”明晰基层纪委监督责任
来源:萧山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4-11-26 10:33:11

  为落实“三转”要求,强化主责主业,提高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履行监督责任的水平,今年6月萧山区纪委结合基层实际制定出台了《镇街纪(工)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主要任务清单》和《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主要任务清单》。两个任务清单,让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责任田”更加明确,有力地推动了监督责任落地生根。

  一、聚焦主业,让监督责任更具操作性。进一步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突出执纪监督问责职能。一是明确“该干什么”,分别细化明确了镇街纪(工)委组织协调、正风肃纪、惩治腐败、监督检查、基层基础、问责追究等6个方面28项具体任务和派驻(出)机构组织协调、正风肃纪、惩治腐败、问责追究等5个方面25项具体任务,让工作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二是明确“不该干什么”,分工要集中精力,明确基层纪(工)委书记不直接分管财务、工程项目建设、物资采购、行政审批等工作,及时退出和清理不符合“三转”要求的议事协调机构,集中精力抓主业主责,防止错位、越位、缺位。

  二、突出重点,让监督责任更具针对性。一是协助主体责任。要发挥组织协调职能,及时向党(工)委提出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建议,协助党(工)委出台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工作计划和监督检查办法,督促和监督抓好落实。二是强化执纪监督。按照“监督的再监督、执法的再执法”,突出加强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三重一大”决策事项、选人用人等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案件。并在具体过程中体现抓早抓小。三是落实“一案双查”。在规定了5种情形问责的基础上,要求落实“一案双查”制度,视情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

  三、强化考评,让监督责任更具实效性。任务清单不仅让工作明确、具体,而且还实行项目化管理,以确保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落实。一是线索要上管一级。统一集中管理案件线索,涉及反映区管干部的廉情信息、信访举报和案件线索必须及时报告。二是工作要述职报告。镇街纪(工)委、派驻(出)机构必须定期向区纪委书面报告半年度和上一年度履行监督责任情况。三是责任要严肃追究。为了更好地履行监督责任,区纪委还将两个任务清单落实情况纳入了镇街、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对于纪工委(纪检组)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问题不报告、不反映、不抓不管,造成不良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