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主业,夯实办案基础;落实“三转”,力求抓早抓小;列明“清单”,层层传导压力。今年以来,浙江省杭州市纪委、监察局调整职能定位,聚焦执纪监督主责主业,带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用制度规范执纪办案是杭州市纪委、监察局保障和服务主业的重要举措。该市今年先后出台纪检机关重复信访复查复核实施细则、办案期间特种勤务保障工作实施办法、案件及随案线索移送实施细则等十多项案管制度。
案件线索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直接影响查办案件的效果。该市建立案件线索分头录入、集中管理、集体排查、分类处置的工作机制。明确要求市、县两级各处(科)室对自行接收、受理或发现的属于清理范围的案件线索,在规定时间内清理完毕。对未按要求清理到位、未按规定及时移交市案管部门统一管理的,实行责任倒追。集体排查、分类处置则将清理出来的案件线索,按照问题类型、拟办方式等内容进行初步分类整理,提交每月专题会议集体分析排查,并根据五种案件线索处置方式逐一确定处置意见和落实责任人。
中央纪委提出“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后,该市纪委、监察局全面部署落实。据介绍,截至今年5月底,该市纪委、监察局参与的145个议事协调机构,经过两轮清理调整,仅保留16个。市纪委同时调整内设机构,人员配置上进一步向办案工作倾斜。目前,委局机关参与一线执纪办案的人员占编制总数的60%。
该市创新开展了“谈话提醒教育工作”,专门制定《关于开展党员干部谈话提醒教育的实施意见》,将3大类10种具体情形的党员干部列为谈话提醒重点对象,并明确了具体流程和配套操作办法。截至目前,该市纪检监察机关已对125名党员干部实施了提醒谈话教育。
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该市纪委、监察局敞开大门开展“走进纪委”活动。在对网友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整理分析基础上,明确“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大办信办案力度”、“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等3项工作为今年委局工作重点;另有22个问题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到分管领导及责任处室与人员,结合实际提出整改措施。
该市纪委今年初出台《关于实行纪委(纪工委、纪检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该办法要求各区(县、市)纪委、市纪委各派驻(出)机构和市直属各单位纪检组织每年1月底前向市纪委专题报告履行监督责任的情况,并给各级纪委(纪工委、纪检组)列明了需要报告的11项“监督责任”,包括加强对执行党的纪律的监督检查、协助党委(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以及开展正风肃纪等。
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共有28家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向市纪委专项报告工作60余次。
据了解,该市纪委、监察局采用分层分类的办法,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提出了具体要求和考核标准。区(县、市)纪委未按规定报告履行监督责任情况的,将在年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中扣分,并将责令整改。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连续两年排名末位的且综合评定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的调离纪检岗位。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不正确履行监督职责,包括出现不按规定报告重要情况或举报线索,对管辖范围内发现的案件不及时组织核查、调查,对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等六类情形的,将严肃追究派驻(出)机构负责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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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监督发挥效力
疾风
纪委具有监督责任,人人皆知。但责任明确只是前提,落实好责任,让监督发挥效力才是根本。
杭州市纪委注重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各级纪委落实监督责任,有力地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落实责任,贵在打牢基础。落实责任需要制度保障,只有织密制度之网规范办案工作,才能磨利反腐之剑,有效查处各类腐败案件。
落实责任,需要创新形式。纠作风、抓贪腐,是与人打交道的工作。普通的方式方法,难以威慑到人,难以应对复杂情况,难以查处各种隐蔽案件,必须创新机制、方式和途径。杭州市通过媒体曝光、常态化监督、提醒谈话教育等方式方法,有效防止了小的作风现象变成大的腐败问题。
落实责任,离不开工作具体化。凡事一具体就生动,一具体就深入,一具体就落实。监督责任是个大概念,实现末端落实,不能大而化之、笼而统之,必须列出清单、建立项目。很多单位,正是为履职尽责拉了单子、建了账目、定了明细,才能确保主业主抓、责任到位、落实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