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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庐县纪委突出“三转”履职强化监督责任落
来源:桐庐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4-11-26 10:33:09

  今年以来,桐庐县纪委围绕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进一步聚焦主业主责,切实强化纪委监督责任落实。

  一、把“转职能”的着力点放在聚焦主业上。一是健全机制。探索推行协作办信办案制度,形成委局机关、基层两个层面联动机制。委局统一调配各室工作人员,共同做好重要信访件初核初查,重要线索调查,为线索成案打下基础;在全县纪检监察组织筛选、抽调纪检干部,组成协作办信办案人才库。对需要协作办信办案的事项从人才库中抽取相应人员组成专项办案组,以县纪委监察局名义依法依纪开展办信办案的调查工作。二是全面落实。重点围绕主业工作开展,梳理出委局12项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并按照项目化管理模式细化分解成37个工作项目,通过设定目标任务、规定完成时限、每月公示推进情况等,切实强化主业工作落实。三是强化保障。积极开展议事协调机构清理,由县“两办”专门下发通知要求,不再参与议事协调机构36个、保留26个。同时,开展内设机构调整,新设案件监督管理室,委局机关直接从事办信办案人员达到总编制的1/3以上。

  二、把“转方式”的着力点放在拓宽履职路径上。一是围绕中心不缺位。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切实将发力点放到执纪监督问责上。如,服务保障“五水共治”等中心工作推进,在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县纪委重点针对工作推进不力的情形,开展执纪问责。4月、5月,县纪委书记分两批对6个责任单位的12名领导进行了约谈问责。二是转换方式不错位。将履职切入点切实从配合部门开展工作,转移到对部门履职、改进作风的督查上来。如,在便民服务体系建设上,改变以往具体工作一抓到底的模式,重点开展作风效能明察暗访、执行力专项检查等来发现不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等违纪违规行为。三是统筹协调不越位。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的职能,推动职能部门履职。如,牵头组织开展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集中检查活动,由职能部门拟定检查方案,开展检查工作,发出检查通报,落实整改要求。县纪委统筹协调,不再参与各部门业务工作的监督检查,而是着力推动问题的发现、解决。

  三、把“转作风”的着力点放在强化内部监管上。一是严格纪律要求。制定纪委履行执纪监督职责不力责任追究办法,从六个方面为纪检干部划出17条履职的红线,一旦纪检干部出现其中情形就要启动问责,从制度上探索强化对纪检干部履职的内部监督、责任追究工作机制。二是强化内部管理。将事风的转变作为作风转变的重点之一。在委局机关通过项目化管理,推动重点工作的有效落实。同时,健全基层纪委工作定期报告机制,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组定期将工作开展情况以条目的形式上报县纪委,由委局各室审核把关,切实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